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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与津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研究推进校地合作
2024-03-14 10:25   审核人:综合办公室

3月8日,经济与管理学院与津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展校地合作交流座谈会。津南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薛春海、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崔长春及相关工作人员,嘉行(天津)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总经理翟家宝,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齐旭高、人力社保系主任刘解放、李薇老师参会。

会上,薛春海介绍了津南区人社局与高校开展合作交流的情况,以及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做法。他表示,津南区人社局和劳动争议仲裁院将全力支持校地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崔长春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劳动争议状况和发展趋势。他表示,希望与学院在课程建设、学生实习、案例资源库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齐旭高介绍了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以及在强化专业特色建设方面的具体做法。他表示,与津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展校地合作,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实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并提出了进一步全面合作的期望。

双方参会人员围绕课程共建、实践教学、案例资源库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热烈交流并达成合作意向。双方表示将以此次会谈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实现学院教育教学资源与津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实务资源的深度融合,助推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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